您的当前位置:现状抽样调查结果 “保护儿童眼睛产品质量安全认知调查结果”发布 发布日期:2016-05-20

  为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关于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的要求,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部分幼儿园和小学开展了保护儿童眼睛产品质量安全认知现状的调查。

  本次调查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7所小学和9所幼儿园儿童家长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2600份,收回有效问卷2443份,有效率为94%。

  现将“保护儿童眼睛产品质量安全认知调查结果”发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查发现,多数家长知晓部分产品对眼睛伤害的影响,也会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但不注重定期对儿童进行视力检查。

  1.关于何种物品可能会伤害儿童眼睛,家长选择最多的是电脑和手机,比例高达96%;其次是电视、激光笔和游戏机,比例为85%;关于弹射类玩具对眼睛可能造成伤害的认识不足。

  2.88.4%的家长在使用儿童用品前会认真阅读安全警告或产品说明书;11.6 %的家长则不会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安全警告。

  3.41.4%的家长会定期带孩子进行视力检查。

  二、各类与眼睛相关产品的安全认知和使用现状

  调查发现,多数家长虽然知晓部分产品对眼睛可能造成伤害的影响,但仍存在明显的使用误区。

  1.激光类产品。97%的家长认为激光笔不可以作为儿童玩具给孩子玩耍;29.8%的儿童接触过激光类产品(包括激光类玩具);在“接触过”激光类产品的孩子中,接触最多的是激光笔,比例占76.3%;接触激光类产品时,2.9%的孩子出现过伤害事件和危险。

  2.弹射类玩具。38.4%的家庭购买过弹射类玩具,购买最多的是激光枪;在孩子使用弹射类玩具时,96.2%的家长会提醒孩子注意保护自己的眼睛;99.53%的家长会提醒孩子不要对他人弹射,尤其是面部和眼睛;2.8%的家长反映孩子在使用弹射类玩具时出现过伤害事件或危险。

  3.电子类产品。87.9%的家长给孩子使用过电脑、手机等电子类产品;52.4%的家长给孩子使用过护眼灯,6.7%的家长发现孩子使用护眼灯后有眼睛不良反应。

  4.学生用品类产品。55.6%的家长知道部分作业本荧光增白剂超标的问题;41.8%的儿童使用过纸张过于偏白的作业本。

  三、缺陷儿童用品召回认知现状

  调查发现,多数家长认为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对保证产品安全非常重要,且一旦获知召回信息后,会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但绝大多数家长并不知晓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信息。

  81.2%的家长认为实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对保证产品安全非常重要;57.4%的家长知道缺陷产品召回制度;82.4%的家长不知晓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信息;当获得有关儿童用品召回信息后,100%家长会查看自家有关产品,并采取措施让孩子避免危险的占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