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概述

市场销售的“泥”类玩具名称多样,其中以“水晶泥”和“史莱姆”最为常见。 按照使用方法,“泥”类玩具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已配制好的成品,这类成品通常都会配送吸管,标称可以吹泡泡。另一种是DIY的,即卖家提供配料和容器,由买方自行配制,是典型的三无产品,如图1所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经常做为配料的一部分直接销售,有的有明显的硼砂标签,有的没有明显标签。

图1 成品和自制“泥”类玩具

尽管“泥”类玩具花样繁多,但其制作原理都如图2所示,是利用溶解在水里的高分子材料聚乙烯醇和交联剂硼砂(也称助凝剂)发生化学反应,溶解状态的聚乙烯醇被硼砂的阴离子拉到一起形成网状结构的水凝胶。在此基础上添加剃须膏、洗手液、乳液、色素、亮片、小珠子、黏土等就成为了孩子喜欢的各种“水晶泥”、“史莱姆”、“泡泡泥”、“棉花泥”、“戳戳泥”等等。

图2 “泥”类玩具的制作原理

无论是成品还是自制的“泥”类玩具,硼砂都是制作的必备原料之一。硼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极大,短时间内过量摄入,会出现恶心、呕吐、忧郁、惊厥、皮肤潮红、循环衰竭等症状。若长期过量摄入,会引发多脏器的积蓄性中毒,造成肝、肾、脑、肺等器官的损伤。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20克,儿童致死量为5克(食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的危害[J].中国预防医学杂志,2003,3(4,237)。

二、常见危险

1、成品“泥”类玩具颜色艳丽,类似果冻,且通常自带吸管,标称可吹泡泡。儿童在用吸管吹泡泡时,产品与口部近距离接 触会使儿童忽视危险,可能会误食,发生硼砂中毒的风险。

鉴于硼的毒性,我国和世界多国禁止将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并对硼的摄入提出了限定,例如,我国GB 5749-2006 《生活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了饮用水中硼的限值为0.5mg/L。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成年人的硼摄入量为1~13mg/d。欧盟对液体、颜料、胶状物等材料玩具的硼含量的要求限量为300mg/kg等。通过市场上随机购买的10款成品“水晶泥”类产品测试结果表明,8款产品的硼含量超过了300mg/kg,最高的一款达到了1336mg/kg,远超过了各国对硼含量的安全限定。儿童在使用成品水晶泥吹泡泡过程中一旦误食,就有可能发生硼砂中毒的危险。

2、自制“泥”类玩具更加危险,儿童玩耍过程中会直接接触大剂量的硼砂和其他化学配料。皮肤长时间接触这些化学物质,容易引起化学烧伤、过敏或积累性中毒; 若儿童玩耍期间滥用配制容器,如用装过硼砂的杯子喝水,或玩耍后未及时洗手都易误食硼砂或其他化学配料,导致中毒的危险。

自制“泥”类玩具属于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按照标准GB 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的要求,不应含有标准规定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化学配制品,应标识警告语。自制“泥”类玩具中的硼砂和聚乙烯醇等配料均不是该标准容许含有的化学物质,通常也没有任何警告标识。

3、也有一些所谓“无毒水晶泥”产品,在含聚乙烯醇的胶水加入了一些日化产品来代替硼砂,例如洗衣粉、洗衣液、刮胡膏、沐浴露、瓜尔胶等,这样做其实非常具有迷惑性,因为这些日化产品本身其实就含有硼砂成分,儿童玩耍过程中同样具有误食中毒的安全隐患。

此外,根据我国玩具强制性安全标准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基本规范》5.3条款中对玩具化学性能的要求:玩具产品在正常使用及经滥用试验后所暴露的化学物质,不应给人体的健康带来负面影响;玩具产品在考虑可能的接触途径时应包括吞咽、舔舐、吮吸、长时间与皮肤接触等途径;玩具产品中的液体应避免儿童接触及吞食,如果可能被接触或吞食,则应是安全的。无论成品还是自制“水晶泥”、“史莱姆”等“泥”类玩具均含有禁用为食品添加剂的硼砂,显然不符合上述标准要求。

三、预防措施

由于儿童对危险缺乏识别能力和防范能力,监护人应进行有效监护,不要为儿童购买水晶泥等“泥”类玩具,尤其是自制“泥”类玩具。在发现儿童玩耍此类产品时,应及时制止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