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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发布时间:2020-06-24
生产者名称 | 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 | ||||
召回实施时间 | 2020-06-30至2020-12-30 | ||||
召回车辆总数量 | 3196辆 | ||||
车型系列 |
车型名称 |
年款 |
召回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纯电动运输车 | 厢式运输车 | 2017 | 3196 | 起:2017-08-14 止:2018-08-31 |
起:LZ90GWDVXH2001239 止:LY90DW6V4J2LDK208 |
缺陷描述 | 电池包内单体一致性差。 造成电池包单体一致性差的原因:①分容工序,电芯周围环境温度直接影响了容量测试的准确性;②电芯与电芯的摆布密度过大;③温控系统能力不足。 | ||||
可能造成的后果 | 车辆运行、充电、停放过程中,动力电池因电池单体一致性差导致热失控,从而引起动力电池自燃,存在安全隐患。 | ||||
召回维修措施 | ①将电池包拆箱后,记录所有单体电池的单体电压数据,将所有压差在300mv以上的电池挑选出来; ②将电池包拆箱后,检查所有单体电池的外观,将所有外观有问题(生锈、漏液等)的电池挑选出来; ③对压差在300mv以内的电池进行均衡维护,将电池单体电压补电到一致,进行静置,对静置后压差较大的单体进行更换;将压差300mv以上的、外观有问题的电池进行更换; ④对于均衡维护后一致性还是不佳的电池整包更换电池; ⑤对于完成电池均衡维护的电池包进行充放电检测及进行气密性检测,达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方可出厂; ⑥优化BMS控制策略,优化如下:BMS充电单体上限由4.14V调整为4.11V,放电下限由2.8V调整为3.0V;动态、静态1级、2级、3级压差报警改为0.3V、0.4V、0.5V。 上述召回措施有效性由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负责。 | ||||
应急处置方法 | 当车辆出现三级报警司机立即停车检查,查看电池状态, 将车辆电源退电至 off 档,断开低压蓄电池电源 。 | ||||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 上述车型公告已撤销,我公司从事故调查开始至今未再生产、销售。 | ||||
投诉索赔情况 | 缺陷报告案例或投诉数量:10辆;保修或索赔案件: 2起案例 | ||||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 无。 | ||||
车主通知方式 | 通知车主时间:2020-06-20至2020-06-30;通知车主方式:挂号信、电话、邮件,服务热线(座机拨打):4001003527;服务热线(手机拨打):16619957737。 | ||||
其他信息 | 用户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